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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资讯:食品 — 茶饮料国家标准开始进行征求意见
         

 

茶饮料国家标准开始进行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厦门晚报 点击次数:318 发布时间:2006/4/26 10:40:42
 
红茶、绿茶、奶茶、果茶、花茶……市场上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茶饮料。但迄今为止,国家并没有关于茶饮料的生产、销售标准。刚刚在厦门结束的2006年中国茶、咖啡、植物饮料发展研讨会对茶饮料国家标准进行了内部征求意见,并将在此基础上编写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国家权威部门的市场抽样检测结果表明,目前茶饮料产品的内在质量差异较大,品名、标签等也不够规范,甚至有假冒伪劣产品。 根据这份内部征求意见稿,茶饮料被定义为:将茶叶用水浸泡,经抽提、过滤、澄清等工艺制成的茶汤、提取液、浓缩液、速溶茶,再加入水、糖液、酸味剂、食用香精、果汁、乳制品、植(谷)物的提取物等调制加工而成的液体饮料。茶饮料(茶汤)按原料茶叶的类型分为红茶饮料、绿茶饮料、乌龙茶饮料、花茶饮料、其他茶饮料等;调味茶饮料分为果汁、果味、奶茶、奶味、碳酸、其他调味茶饮料。 意见稿对各类茶饮料的茶多酚、咖啡因、蛋白质、果汁含量等理化指标都做了具体规定。如产品声称“低糖”,则糖含量每100毫升应不大于4.5克;若产品声称“无糖”,则糖含量应小于0.5%。果汁茶饮料、奶茶饮料要标示果汁的加入量、蛋白质的含量。 在感官指标上,由于茶叶本身的天然混浊或沉淀物质对人体无害,且国外的产品也有这一现象,所以标准提出允许产品有少量的茶成分导致的混浊或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据了解,目前在国际上,只有日本有茶饮料标准,但也只对标识进行了强制性限制。 此次会议由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主办,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协办,来自可口可乐、康师傅、联合利华、椰树等国内外饮料行业巨头的上百名代表和我国首位茶专业院士陈宗懋等专家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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